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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东莞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东建市〔2018〕9号)

来源:东莞建设网 2018-01-12 11:09:0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经广泛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等相关单位意见,我局决定从2018年1月15日起,新上网发布招标公告的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总承包项目应使用《东莞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使用《示范文本》编制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到我局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手续的,我局不予受理。

二、今后我局将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及时在东莞建设网“办事指南”的相关栏目中发布新版的《示范文本》(每一版的《示范文本》均有版本号的标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前应认真核对是否使用了相应最新版的《示范文本》,未使用最新版《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且已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使用最新版的《示范文本》重新编制招标文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三、《示范文本》分为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等章节,招标人可根据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示范文本》使用指引的要求在指定位置(留有选择项、填空项、编写项和标有下划线部分位置)填写相应内容和条款。若招标人擅自修改固定条款(没有选择项、填空项、编写项和标有下划线部分位置),我局不予认可,最终以《示范文本》的固定条款为准。若招标人填写的内容和条款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发出责令整改或撤消备案通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 东莞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1日

(经办人:招标办 张华,联系电话:2267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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