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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低温雨雪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01-12 11:26:54

渝建〔2018〕17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重要讲话要求,切实加强低温雨雪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领导有关指示要求,现就做好低温雨雪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牢记重托,压实低温雨雪天气建筑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清当前严峻形势。近期我市处于低温雨雪天气,部分地区特别是渝东北地区已发生局部雨雪冰冻灾害,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灾害潜在风险较高。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和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做好低温雨雪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超前分析研判,“重实际、出实招、求实效”,进一步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切实消除安全管理盲区,有效提升建筑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思想,对低温雨雪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三)落实企业全员责任。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要坚决督促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企业和项目所有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依法依规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励惩罚等方式,形成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推动企业全员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二、明辨笃行,深化低温雨雪天气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一)大排查。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构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建〔2017〕693号),开展好低温雨雪天气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日周月”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以下关键环节和部位:

1.是否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防滑防冻管理: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室外作业,严格禁止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对施工现场切实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室外作业人员严格使用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防止人员冻伤和安全事故发生。

2.是否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防坍塌”管理:对易受积雪荷载影响的活动板房宿舍、临时工棚、在建大跨度结构、工业厂房、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监测、结构加固、停工停产或人员撤离等风险防控措施。

3.是否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防中毒管理:加强宿舍内用电管理,严禁在在建工程结构和宿舍内使用明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电器,严防中毒、火灾和触电等事故发生。

4.是否加强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落实低温雨雪天气混凝土施工各项措施,做好已施工混凝土工程的养护工作,拆模前严格确认混凝土强度达标情况。

5.是否加强建筑施工地下管线保护:严格制定地下管线施工保护专项方案,做好地下管线施工安全保护措施,避免盲目开工、冒险施工破坏地下管线,影响低温雨雪天气城市安全运行。

6.是否做好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市城乡建委文件规定的其他低温雨雪天气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二)大整治。对于排查出的一般隐患,项目参建单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自行立即进行治理消除。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逐级向上进行报告,确保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得到报告,及时组织制定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定”落实的要求实施闭环整治。要建立隐患台账,按照职责分工,对隐患治理全过程实施监控,并及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相关从业人员通报。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大执法。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要加强对项目参建单位落实低温雨雪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责任措施的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治理消除;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特别是要加大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重罚。相关处罚结果要有效运用于信用体系管理。

三、毫不懈怠,做好低温雨雪天气建筑安全应急工作

(一)抓值守。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切实加强低温雨雪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和细化建筑施工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和人员保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抓预警。要按照我委印发的《关于规范建筑施工领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249号)要求,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天气的预报、预警和事故灾害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提前落实防控措施,做到超前防范。

(三)抓处置。对低温雨雪天气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按照市城乡建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及快速处置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16〕13号),迅速上报信息,科学果断处置,减少损失,避免事故扩大,确保重点时段行业安全稳定。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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