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市建筑业纳税十强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市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工作等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邮政发【2017】241号)文件要求,现对建筑业纳税十强企业进行申报,请建筑业企业依据《考核办法》中的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税收证明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上报时间截止到2018年1月16日,申报材料报送到高邮市建管局行业管理科,联系人:蒋佳洁,联系电话:84069818
附: 1、建筑业纳税十强企业考核奖励办法
2、建筑业企业纳税十强评选申报表
高邮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1月12日
建筑业纳税十强企业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参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本市建筑业企业纳税中位居前列。
2、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社会信誉良好。
3、经营管理质态良好,在工程质量、技术进步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本年度在我市辖区内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等生产事故。
2、承接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3、信用评价为黄牌或红牌的企业。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管理层发生重大经济案件或其它违法行为。
三、考核方法
1、采用企业申报与部门联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建筑业企业填写《建筑业企业纳税十强评选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税收证明材料。
2、建管局会同国税局、地税局共同考核,按次序排定年度税收总额排名表,确定建筑业纳税十强企业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四、考核奖励
设一等奖3名,各奖励3万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2万元;三等奖4名,各奖励1万元。
五、其他要求
申报企业必须真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建筑业企业纳税十强评选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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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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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资质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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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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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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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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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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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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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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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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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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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以上 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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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经 济 指 标 |
企业 营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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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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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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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 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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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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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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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失 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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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工 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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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福利 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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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经济指标,应填写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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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主 要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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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获奖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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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申报 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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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部门 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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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