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18〕1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定于2018年元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检查各地开展扬尘治理工作督查情况。检查各地落实《关于印发2017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17〕420号)工作情况。检查建筑施工项目落实“六个100%”等扬尘防治措施及扬尘治理工作情况。
(二)检查各市、县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情况,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准备及开展情况。
二、检查对象
(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抽查各设区市3个县(区)。
(二)抽查受检市县5家建筑施工企业,5-10个在建工程项目。
三、检查方式
听取工作汇报,掌握工作进展;查阅文件资料,检查工作部署;实地现场查看,检查工作成效。
四、人员分组
省抽选相关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具体人员分组另发。
五、日程安排
2018年1月22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
(二)市县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与受检县(区)和企业工作沟通协调,搞好工作配合,确保检查工作顺畅,检查资料真实有效。
(三)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检查有关事宜,并于1月18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省厅质量安全处。
联系人:朱剑龙 电话:029-63915782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