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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组织推荐2017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 优秀建造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镇江建筑行业协会 2018-01-17 10:29:49

关于转发《组织推荐2017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

优秀建造师的通知》的通知

镇建协(2018)第2号

各有关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苏建协建工委(2017)第5号文件精神,为激励在项目经营、施工管理中成绩突出的建造师,提升我省工程项目整体管理水平,继续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活动,为做好本年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人应是在我省建筑施工企业注册的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超过首次注册周期的,必须办理好延期注册),符合“江苏省建筑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附件二)有关规定,且所在企业是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2015年和2016年已获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的,一律不得申报。我市分配指标9名,请各申报企业和推荐单位珍惜名额,避免浪费。

二、资料要求

1、申报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表”(附件三)一式二份,并附相关附件资料一份(统一提供扫描件、使用A4纸型,并按顺序装订,做到整齐、美观)。申报人应将提供的有关附件资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加贴封面(附件五)。

附件材料内容:

①所在企业会员单位证书;

②申报人身份证;

③建造师注册证书;

④企业出具的申报人在岗证明(原件);

⑤代表工程的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在省外的参建工程必须附分包合同,并由省驻外办事处出具证明);

⑥工程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

上述材料除第4项必须提供原件外,其他均为扫描件。

2、申报人所用代表工程非其建造师注册企业承建,需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申报人在该工程项目任职情况的证明。

3、申报人所承建的工程获奖时间:市优为2015年至2017年;“扬子杯”和“华东地区优质工程”为2015年至2016年;省级以上优质工程为2015年至2016年。

4、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申报时间

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18年3月1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行业协会。

四、联系方式

王晓红 0511—85217200

电子邮箱:zjjzhyxh@163.com

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381号中山大厦五楼

镇江建筑行业协会

二O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http://www.jscoc.com.cn/News/XML_NewsDetail.aspx?ID=9ab61cc3-e63a-45fd-adec-41702129fc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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