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揭阳建设网 2018-01-17 13:41:36

揭市建〔2018〕9 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公安消防大队,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2017年10月28日揭阳产业园乔南村活动板房火灾事故和2018年1月12日揭阳空港经济区一建筑工地露天堆料火灾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根据市有关领导指示,市住建局和市公安消防局决定于1月16日起对我市在建建筑工地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时间

2018年1月16日至1月19日(具体检查时间及行程各组自行决定)。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宿舍、办公用房等活动板房板材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要求;工棚或宿舍的设置是否满足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和耐火等级等方面的要求,是否采用泡沫彩钢板搭建工棚或临时宿舍。

(二)是否落实活动板房消防管理规定,宿舍是否存在使用蜡烛照明等现象;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炉、使用电热器具,是否在电线上乱挂衣物;是否保持宿舍道路畅通;是否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三)是否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并在工地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按有关规定严格分开;是否在工地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确保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

(四)在工人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灵敏有效;是否在施工作业区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灭火设施。

(五)是否根据工地消防的特点,专门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的培训教育。

(六)是否组织开展了消防救援演练。

(七)是否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线电缆,电缆敷设安装人员是否有施工资格,施工现场是否安装合格漏电保护装置。

(八)施工现场是否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是否进行动火审批。

(九)施工现场内部是否违规设置集体宿舍。

(十)施工现场楼梯间不违规停放电动车。

四、检查方法

(一)市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组分两个小组,分别由市住建局、市公安消防局领导带队检查。检查组将按照不听汇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原则,随机抽查受检地1至2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检查受检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资料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状况。

(二)反馈意见。检查组现场向受检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消防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反馈检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冬季防火要求和本项目施工阶段防火重点和特点,按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排除现场火灾隐患,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二)凡是检查中发现施工企业敷衍了事,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检查组将立即责令其停工,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各县(市、区)建设和消防部门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逐一进行排查,确保建筑工地消防安全。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揭阳市公安消防局

2018年1月15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