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京[2018]08号
我省各进京施工企业:
即日起至春节前,对各企业作如下要求:
一、有在施、停工整改项目或施工人员还未离场的企业在京负责人不得离京,有特殊情况的向省办请假;
二、各企业在京负责人和联系人手机必须24小时畅通;
三、企业如发生问题,该企业在京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并立即上报我处;
四、我处24小时值班电话:84280911,18611438288
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京办建管处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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