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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印发《关于开展春节、春运期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01-17 14:13:42

青安委〔2018〕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外省)驻青企业:

根据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政府王黎明副省长“按季度分层次集中开展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指示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结合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特点和当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春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关于开展春节、春运期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理念,切实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在新起点上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和谐稳定安全环境。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开展春节、春运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及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新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扎实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行动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排查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维护春节、春运及“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局面,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较好的安全发展基础。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重大节庆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做到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分析、有目标、有重点、有文件、有措施;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及各类大型活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方案计划具体、责任分工明确、保障措施有力。

(二)“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贯彻落实2018年全国、全省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做到有部署、有方案、有措施、有检查;开展“情满旅途”、“暖冬行动”等活动情况,做到部署到位、制度落实、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春运”安全检查情况,汽车站、火车站、机场落实安检制度及严防夹带“三品”进站进场情况,客运站、长途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落实安全监管保障措施和客运场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执行情况,危险物品检查防控情况;政府部门与运输企业之间、运输企业与一线生产单位之间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情况,以及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情况。

(三)隐患排查整改治理组织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去年以来各级各类安全巡查、督查、督导、考核及自查发现通报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做到问题、隐患整改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企业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冶金煤气、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消防、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及市政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做到重点明确、部署到位、责任落实、措施有效。

(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及学校、商场、集市、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歌舞厅、俱乐部、网吧、汗蒸、足疗等人员密集场所,执行火灾隐患整治和各项安全防范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

(五)加强企业复产复工和安全生产应急防范情况。企业贯彻执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措施情况,做到复产验收手续、安全复工方案、隐患自查自改、岗前教育培训、防范保障措施等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各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资源是否落实,应急机制、组织指挥、应急预案是否配套完善。

三、检查组织

此次检查,采取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实施的方式进行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冬春安全工作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大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及时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检查范围、时间及方式

检查范围:各级政府、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企业。

检查时间:从1月中旬起至3月下旬结束。

检查方式:主要采取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省安委会办公室适时进行抽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 次大检查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省安委会集中部署开展的第一次大检查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大检查的目的意义和总体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工作。

二要深入排查,强化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检查重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检查人员,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要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出被督查地区、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深入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处置。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要加强反馈,推进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定联络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及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督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大检查工作总结于3月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检查抽查,严肃“考核问责”和“失职追责”,对工作不落实,部署不到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责任,大检查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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