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关于通报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及做好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函》(惠市大气综办﹝2018﹞4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报,我市2017年6项污染指标实现全面达标。为确保2018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请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攻坚整治,加快推广在建项目扬尘噪声监控系统和强制施工扬尘设施设备使用,确保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以高压态势狠抓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我市年度大气污染指标全面达标。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月12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