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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建设、国土专业安委会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1-18 11:10:40

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建设局、安吉县城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湖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湖安委〔2018〕1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建设、国土专业安委会决定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新春佳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意义重大。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国土专业安委会成立以专委会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集中力量,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领导带队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本行业、本单位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工作结合,深化隐患整治

各成员单位要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与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前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灵活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着力排查风险,清除隐患和防控事故。要紧盯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尤其是事故隐患,坚决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要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及隐患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的,要按照相关法律和“四个一律”严肃查处。

三、加强舆论宣传,做好信息报送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职工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警示教育和惩戒,集中曝光一批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不断督促监管对象对自身隐患苗头进行排查整治。通过大检查活动,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请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在1月26日前将领导带队检查方案和开展大检查情况上报专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苏士鹤,电话:2032256,QQ:8397818。

附件1: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doc

附件2:湖安委〔2018〕1号湖州市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1.12).pdf

湖州市建设、国土专业安委会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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