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许可〔2018〕6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厅组织对2017年第十二批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以及延期的会同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等13家企业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并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示,2家企业资质新申请合格,1家企业资质新申请不合格,8家企业资质延期申请合格,1家企业资质延期申请部分合格,1家企业资质延期申请不合格。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2017年第十二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审查公告意见汇总表.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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