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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北省安监办《关于2017年第二批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的通知 沧建安办【2018】2号

来源: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8-01-18 11:58:25

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关于转发河北省安监办《关于2017年第二批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的通知

沧建安办〔2018〕2号

各县(市、区)安监站(办),市区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现将《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二批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的通知》(冀建安办[2017]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科学部署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工作,明确工作重点,有的放矢、科学部署,提高创优积极性。尤其是,要理清“一票否决”项及绿色施工的措施及意义。

二、强化管理,严格管控

各县(市、区)要对列入创建计划的安全文明工地,严格落实建筑施工规范和标准,坚持月检查、季评定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动态管理。要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并将检查结果以及检查图片记录到监督档案。对在施工过程中被责令停工整改或被行政处罚以及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的工程项目,不得推荐为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

三、加强学习,监督指导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绿色施工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工作,监督指导各项目不断完善创优工作,提升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督促各项目做好资料梳理工作,对申报资料整理不仔细、资料格式错误、影像资料不齐全的项目,在评审过程中一律不予通过。

附件:1、沧建安办【2018】2号文头.PDF

2、2017年第二批省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zip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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