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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8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增延期工作的通知

来源: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 2018-01-18 11:58:25

关于做好2018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

2018年我市将有75余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为切实做好安全许可证延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范围

2018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正常延期的企业,应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按照“德州市建筑业信息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第一步、第二步”要求,进行“双系统”填报;填报完毕,在每月的20号—下月5号(工作日),按照办事指南“第三步”要求,将证件原件及纸质资料送至市住建局(107室)审核。逾期未报的列为延期重审。

新申请和延期重审的企业每月20号—下月5号(工作日)受理,变更及增证的随时受理。

县(市、区)企业资料由所属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并出具意见函,市直企业资料直接报送。

三、延期类别

(一)重新审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应重新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

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 证的;

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及以上处罚、通报批评或有安全生产不良诚信记录的;

4、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曾定为不合格的;

5、延期资料未按规定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报的;

6、住建部门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认为有必要重新审查的。

(二)正常审查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出现上述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可按正常延期程序办理。

四、有关要求

由于涉及企业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县(市、区)和市直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延期企业应早筹划、早准备,提前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和工伤保险的缴纳情况能否满足要求,确保延期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王国栋 联系电话:2239656

附件:2018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办理延期企业名单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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