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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信用记分的通知(东建市〔2018〕11号)

来源:东莞建设网 2018-01-19 13:49:49

各镇街(园区)住建局,市建筑业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市建筑装饰协会,各有关企业:

2016年10月,我局印发了《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东建市〔2016〕81号),推行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实名制”,并配套建立信用记分办法。截至目前,有480多个工程项目以“实名制”为手段,强化工地用工管理,在维护工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恶意讨薪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实名制”信用记分办法,保证公平公证,我局拟结合近期企业反馈实名制信用记分办法存在的问题,对“实名制”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修订完善信用记分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后再发布实施。我局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暂停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信用记分,暂停信用记分期间,建筑业企业仍使用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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