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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督查暗访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建设厅 2017-12-06 11:54:28

建质函〔2017〕2774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城管执法局、房地产管理局、重点局、园林局,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宣城房屋征收安置办,马鞍山市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城管执法局:

为认真落实11月16日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精神,贯彻《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大气办〔2017〕27号)要求,加强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定于2017年11月10日到2018年1月31日期间开展全省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对重点市开展暗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暗访对象

督查对象为16个省辖市、2个省直管县,暗访对象为2017年1月至11月PM10平均浓度达到和超过90微克/立方米或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达到20%的市。

二、督查暗访范围和内容

督查暗访范围:建筑工地(含市政道路)、拆除工地、混凝土搅拌站,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渣土(建筑垃圾)运输,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

督查暗访内容:明查工作内容,详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建质函〔2017〕2551号);暗访巡查内容,重点是建筑施工和拆除工程现场、餐饮及露天烧烤油烟、渣土运输、道路保洁现场防治设备、防治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查看并评估实际效果。重点暗访内容有:

(一)房建施工现场: 现场封闭围挡,车辆进出冲洗、视频监控是否安装并正常使用,主出入口路面有无明显污染,裸土覆盖、道路硬化,场地及道路有无泥土或积尘。重大工程是否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重点是正在进行基础开挖或回填土等有土方作业的工地。

(二)拆除工地现场:硬质材料封闭围挡,拆后垃圾覆盖,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正在拆除施工的配备压尘、降尘设备(雾炮、洒水车等),有无醒目的拆除扬尘防治公示牌。

(三)市政道路施工现场:封闭围挡(两端及沿路两侧)、主出入口配车辆冲洗设施,现场洒水设备,裸露堆土覆盖,车辆过往有无扬尘。重点是路基施工(开挖、运土)阶段项目。

(四)混凝土搅拌站:封闭围挡,场地硬化,配备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进出车辆冲洗、铲车作业区喷淋(雾)设备并正常使用,大棚外无露天堆放砂石,砼车罐清洗区、沉淀池周围无泥污,场地、道路无积尘,无场外倾倒废渣、直接外排未经处理的污水。

(五)道路扬尘和餐饮油烟:渣土车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封闭运输,洒水抑尘频次加大、路面无积尘,餐饮服务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全面取缔露天烧烤。

三、工作要求

按照《安徽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动员会议精神的通知》(安环委办〔2017〕28号)要求,自2017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月底期间,对达不到防尘要求的建筑工地(含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施工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油烟净化达不到要求的餐饮经营场所责令停业整治,对未采取密闭冲洗等措施的混凝土搅拌车、物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依法处罚并责令停运治理。暗访巡查工作,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搅拌站、道路保洁原则上白天查访,涉土工地、餐饮及露天烧烤、渣土运输项目按照“白天摸点夜间检查”原则检查,每市每类暗访项目不少于2项,现场锁定证据。暗访发现的问题,在离开暗访市时进行移交,对于造成严重污染的项目,将立即通知市级监管部门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同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2017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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