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建委〔2018〕40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防范和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严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成安委(2017)2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
(联系人:黄马养;联系电话:6188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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