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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创建国家优质工程的相关单位 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建筑业协会 2018-01-23 11:26:56

辽建协质[2018]4号

关于向创建国家优质工程的相关单位

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获奖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品牌提升的意见》辽政办发[2017]85号文件精神,为弘扬在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过程中参建各方的优秀业绩和贡献精神,进一步激励带动我省建筑业从业人员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省建筑业协会将向2016至2017年度创建国家优质工程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经获奖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推荐,本着自愿的原则,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荣获2016-2017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和2016-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参建各方、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包括:

1、参建各方指施工单位(含分包施工企业、劳务公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咨询单位;

2、有关单位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有关协会;

3、个人指参建各方和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推荐需交文档材料

1、单位申报:《辽宁省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荣誉单位申报表》纸质原件一份;

2、个人申报:《辽宁省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荣誉个人申报表》纸质原件一份,另附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任职文件复印件或可证明任职情况的既有原始材料复印件一份;

3、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汇总表纸质原件一份,及拷贝在U盘或光盘上的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表格可在辽宁省建筑业协会网站下载;

5、请于2018年2月10日前,报送或寄送到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

三、其他

协会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三义街28-4号,瑞宝东方大厦7层,辽宁省建筑业协会708室

邮政编码:110180

联系人: 鲁宁 王阳 李鑫源

电话(传真):024-22713433

附件.doc:

1、申报辽宁省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荣誉汇总表

2、辽宁省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荣誉单位申报表

3、辽宁省创建国家优质工程荣誉个人申报表

辽宁省建筑业协会工程质量管理分会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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