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
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资质标准的要求,我们对菏泽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暂定一年),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请转为乙级资质,临沂兰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延续,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上报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变更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公布如下:
1.菏泽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申报的材料不符合乙级资质标准条件,不同意其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暂定一年)申请。山东鲁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达到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批准其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暂定一年)。(见附件1)
2.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达到乙级资质标准要求,批准其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见附件1)
3.临沂兰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申报的材料符合乙级资质标准条件,同意其延续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见附件2)
4.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上报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变更材料符合要求,同意其变更事项。(见附件3)
请有关市主管部门据此及时收回上述转正、延续、变更的15家企业原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和业务专用印章,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18日
抄送:有关市标准定额站(造价管理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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