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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青岛市市政管理信息网 2018-01-25 13:48:09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遏制近期险情事故频发势头,结合重点时段及季节施工特点,经研究决定,将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青岛地铁在建线路

二、检查重点

(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

(二)参建各方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重大风险源管控,风险分级管控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现场作业标准化执行落实情况。

(六)明暗挖、盾构/TBM、机械设备、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轨行区、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等安全管理情况。

(七)冬季施工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应对特低温施工措施等。

(八)消防、临时用电、宿舍安全管理情况。

(九)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情况。

(十)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十一)现场施工其他安全方面。

有关检查内容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的通知》(建质〔2016〕173号)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执行,以工程现场检查为重点。

三、检查安排

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采取随机检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1月31日前):各单位自查

各线路建设单位牵头,要开展“全覆盖”式专项检查,拉网式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责令立刻整改,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第二阶段(2月1日-2月7日):现场检查

由市市政处与地铁集团组成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对各单位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排查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五个一”要求,制定具体检查方案,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并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和督查问责制度,严格进行考核和落实责任追究。

(二)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强化红线意识,结合重点时段和季节特点,加强施工安全和应急管理,制定应对措施,加强巡查和应急值守,确保现场稳定和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

(三)请地铁集团牵头,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各线路的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市市政处。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23日

(联系人:葛安祥,联系电话:8666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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