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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开展2015-2017年度全市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济南建设网 2018-01-26 15:26:14

济建建字〔2018〕6号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造价咨询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鲁建标函〔2018〕4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15-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省住建厅《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鲁建标字〔2016〕25号)中规定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

二、评价范围

下列企业可按照本通知要求自愿申请信用等级评价:

(一)凡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未参加2014-201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造价咨询企业;

(二)2014-2016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D的造价咨询企业及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备案的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

三、评价步骤

(一)网上申报阶段(即日起至2月14日)

本次信用评价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参评企业需通过省住建厅网站(网址:www.sdjs.gov.cn)中定额站子网站(造价咨询行业与专业人员栏目)申报,并于2018年2月14日前完成相关资料上传和自评打分。

(二)实地评价阶段(2月26日至3月5日)

市城乡建设委成立若干检查组,对参评企业进行实地评价,确定企业信用评价初评分,并上传省住建厅网站。

(三)汇总上报阶段(3月6日至3月12日)

市城乡建设委汇总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填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汇总表》上报省住建厅。

(四)复查抽查与社会公示阶段(3月15日后)

省住建厅组织人员对信用等级初评分数复查后,确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并通过省住建厅网站予以公示公告。

四、有关说明

(一)申报信用等级评价材料的时间周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本次信用评价工作由省、市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实地考核和网上打分,所有核查资料均实地查看,不再上报书面材料。

(三)不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某项评价项目相关资料的,或提供资料原件与评价系统中上传件不符的,该项目分值为零分。

(四)连续两次信用等级评价等级为D或无信用分值的企业,将列入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异常名录。

联系人:张卫,联系电话:66603697

地址:龙奥大厦F435房间

技术服务电话:0532-85871505 转5

技术服务QQ:1215554807、2385016278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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