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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员工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威海建筑业网 2018-01-29 11:45:23

各区市建管处(办)及相关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群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8〕3号)要求,为维护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深刻吸取近年来工地宿舍火灾事故教训,市建管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现场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据《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集体宿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集中整治和消除宿舍火灾隐患,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和安全教育,为施工企业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措施

(一)强化登记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建有集体宿舍的,施工单位要将入住员工情况汇总后统一登记,与入住员工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施工单位要监督、制止务工人员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务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工地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自行消除或通知施工单位消除。

(二)分类整改,综合治理。要全面排查、分类整理施工现场集体宿舍火灾隐患。一是严禁在宿舍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在集体宿舍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停放电动车。二是必须按标准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器材。各区市建管处要依法从严查处,宿舍结构不合理、防火分隔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员工入住。

(三)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要对务工人员组织工地宿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此外,要探索和建立工地消防安全分类管理和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机制,统筹工地流动人口、集体宿舍登记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月底)。各区市建管处要加强工地宿舍消防安全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结合施工工地实际,制定工地宿舍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排查登记阶段(2018年3月底)。各区市建管处要集中精力对属地内工地宿舍开展全面排查登记工作,摸清底数并实行信息化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主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做到边查边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深入整治阶段(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各区市建管处要在排查登记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工地宿舍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规范工地宿舍用火、用电、用气,配备消防设施,确保安全出口通畅。期间,相关部门将联合组织阶段性督导检查。

(四)检查考核阶段(2018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采取逐级申报制度,2018年底,我市将结合消防工作考核,对工地宿舍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建管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建筑施工现场员工宿舍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市建管处要不定期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员工宿舍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重点区域治理工作情况的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要予以通报表扬,树立典型;对组织治理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区市建管处要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及时通报工地宿舍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情况,并实施定期报告制度。每月26日前将《建筑施工现场员工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花名册》(附件)汇总至市建管处施工科。2018年6月10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小结。2018年12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联系人:于雯 联系邮箱:whjgcsgk@163.com

联系电话:0631-5286750

附件:建筑施工现场员工集体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花名册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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