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认真抓好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曲靖市2017年度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交叉督查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在全市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开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签订的《曲靖市2017年度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安监机构履职情况、安全报监备案、工伤保险、设备备案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深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监管情况等。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准备好2017年在建项目清单及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检查组至少随机抽检2个以上在建项目。
二、检查时间安排
此次交叉检查共分为2个组,第一组检查时间从1月30日开始(1月29日下午15:00到市安监站报到,讲解布置检查要求);第二组检查时间从2月6日开始(2月5日下午15:00到市安监站报到,讲解布置检查要求)。
三、检查分组及人员安排
检查组由市住建局质安科、安监站及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两个检查组互为交叉检查,第一组检查工作结束后,第二组开始检查工作,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 长:袁培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角忠剑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
成 员:马龙县、经开区、陆良县、罗平县、师宗县
梁红波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联络员,联系电话:13769666969)
第二组
组 长:石周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王建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科长(联络员,联系电话:15924722000)
成 员:麒麟区、宣威市、沾益区、富源县、会泽县
陈彬伟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四、检查方式
交叉检查采取查现场、看资料、听汇报、督整改的方式开展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建筑施工安全交叉检查,检查组检查结束后,将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分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情况表和检查总结(同时报电子版)一式两份上报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检查总结要注重问题分析、工作措施、工作计划等内容。
五、其它事项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参与检查,如无特殊工作安排,原则上必须由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同时,安排好迎检相关工作,参检人员和迎检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月26日前上报曲靖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二)各受检单位要积极配合安全检查组开展工作,各检查组要注意检查工作期间的交通安全,并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有关廉政建设要求。
联 系 人:孙利波,联系电话:3219497
附件:1.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表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6日
附件1
县(市、区):
2017年度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得分:a1表: a2表:
汇总分数:
综合评价分数:
检查组签字: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制
a1表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表
(2017年度)
序号 |
考核指标或内容 |
分值 |
得分 |
一 |
安全生产事故指标考核 |
31 |
|
1 |
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一次扣31分。 |
|
|
2 |
发生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死亡一人扣3分。 |
|
|
二 |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
9 |
|
1 |
局长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 |
2 |
|
2 |
分管副局长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少1次扣1分。 |
2 |
|
3 |
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制定的,扣1分。 |
1 |
|
4 |
制定、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未制定扣1分,未按计划实施扣1分。 |
2 |
|
5 |
与本级管辖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未签订的,扣1分。 |
1 |
|
6 |
县(市、区)局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未考核或1个考核不合格扣0.25分。 |
1 |
|
三 |
安全监管机构年度考评 |
10 |
|
1 |
未设置建筑安全专职监督机构扣5分。 |
5 |
|
2 |
安全监督机构人员配置达不到要求的,扣3分 |
3 |
|
3 |
安全监督机构未配置相关设备及无工作经费保障的扣2分。 |
2 |
|
a2表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分表
(2017年度)
四 |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
20 |
|
1 |
年度未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高支模、深基坑、起重设备等)工作的扣1分。 |
3 |
|
2 |
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缺少预案扣1分,未进行演练扣1分。 |
2 |
|
3 |
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没有应急队伍扣1分,没有应急物资扣1分。 |
2 |
|
4 |
未建立值班、领导带班制度扣2分。 |
2 |
|
5 |
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进行出处罚的,发现一例扣1分。 |
3 |
|
6 |
组织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1项工作未落实扣1分。 |
3 |
|
7 |
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重要时段或每季度开展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1项工作未落实的扣1分。 |
5 |
|
五 |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
30 |
|
1 |
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质量报监备案,检查发现1个项目未办理的扣1分,当地主管部门发现未办理且未处理的,发现1个扣1分。 |
4 |
|
2 |
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1个企业未开展扣0.25分。 |
2 |
|
3 |
未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缺一次扣1分。 |
3 |
|
4 |
部署安排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未部署安排的扣1分,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扣1分。 |
2 |
|
5 |
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的扣2分。 |
2 |
|
6 |
未完成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指标,每少1个扣1分。 |
3 |
|
7 |
每半年对建筑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通报相关情况,缺一项扣2分。 |
4 |
|
8 |
各级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未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有关部门的,每次(项)扣1分。 |
4 |
|
9 |
发生事故后未及时向市住建局报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每次扣2分。 |
4 |
|
10 |
县(市、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未组织开展的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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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
项目所属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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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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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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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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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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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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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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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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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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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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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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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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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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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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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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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支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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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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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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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提升机与施工 升降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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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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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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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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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住建部门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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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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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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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