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印发《2018年春季市区主城区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襄阳市城乡建设委员 2018-01-29 13:04:15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襄阳市2018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经市城建委研同意,现将《2018年春季襄阳市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月19日

2018年春季市区主城区建设工程扬尘治理

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襄阳市2018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促进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为指导,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大力推行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建立企业治理、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常态机制和良好氛围,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总体目标

市区主城区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实现现场路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车辆驶离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冒黑烟”高排放施工机械禁止进入施工作业现场。

三、重点任务

1、严格落实施工围挡标准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施工,施工围挡坚固、严密,底部应设25厘米坎台,不得有漏空,表面应平整和清洁,高度不得低于2.5米;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围挡使用砌块砌筑;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及时对工地门前及围挡附近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2、积极推进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和使用工作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区建设局、执法支队、市安全站应积极推进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和使用工作,确保市区在施、新开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要逐步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室内装修改造工程以及距竣工时间不足2个月的工程除外)。

要使用新建立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所管辖工地开展监控和非现场执法工作,并逐步完善数据采集、流转和共享的工作机制。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和使用情况、视频监控系统违规行为处理和案件移交情况等信息表格。

3、全面推进安装使用自动冲洗装置

全市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按要求安装自动冲洗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经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俩使用管理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建设单位要对所管项目的渣土运输工作负总责,必须将建筑渣土运输交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使用符合《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标准的渣土运输车辆,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土方工程施工阶段,应派专人在现场进行值守,加强夜间检查,确保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符合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开工前要制定建筑垃圾、土方清运和处置作业方案,与运输企业签订清运合同、与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签订处置合同或直接利用协议。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对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负主要责任,要确保运输车辆达标且使用规范,要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设置《扬尘治理和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公示牌》(附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将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情况纳入本企业项目经理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5、强化裸露地面和土方的扬尘治理

建筑工地内生活区、施工道路必须按要求进行硬化,对裸露地面,建设单位自行或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网膜覆盖或者采取草籽播种、草坪种植等临时绿化措施,同时要采取雾化喷淋降尘设施等压尘措施。

四、实施步骤

从1月20日起至3月31日,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检查。

(一)企业自查自纠。从1月20日起,各施工单位要依据《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施工单位要对本单位各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并填写《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见附件2),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现场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部门检查整治。从2月1日起,各城区建设局、市安全站、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要结合日常检查,每月对本辖区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并填写《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验收)表》,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要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继续施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扬尘治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告市城建委依法处罚和曝光。

(三)规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扬尘治理工作的认识。改善我市市区空气质量是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和广大市民作出的庄重承诺,是本市全面打响治理“城市雾霾”攻坚战的重要一仗,是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硬任务。各单位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建委成立以城建委主任肖勇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委质安科、勘察设计科、市安全站、执法支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质安科科长胡冬安同志兼任,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督办、协调和推进工作。各城区建设局、市安全站、执法支队、各在建工程有关责任单位要明确扬尘治理工作的主管领导,成立专门的扬尘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和具体负责人,要确保足够的管理力量开展扬尘治理和检查工作。

(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

1、襄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拒不停止土石方作业建设工程,将该建设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2、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建设工程,一律停工整改,并立案处罚;仍整改不到位的,列入“黑名单”。12个月内两次被停工整改的建设工程,一律暂扣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对该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安全员重新进行安管人员学习、考试,考试不合格注销上述人员的安管人员考核证书。

3、市安全站定期对扬尘治理不力的建设工程进行回头看,对“反弹”没有形成长效机制的,一律加重处罚。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工程的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更新,并进行重点检查,对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要每周检查一次,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夜查。

各城区建设局、市安全站、市城建综合执法支队要依据有关规定,对存在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进行记分处理。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市城建委将予以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市城建委对各城区建设局落实扬尘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城区建设局、执法支队、市安全站于每月底前填写《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襄阳市土方施工工地调查表》(附件5),报送至市城建委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建委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情况统计表》收集、整理、汇总后于次月3日前呈送市城建委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请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于2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18年春季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报送至各城区建设局、执法支队、市安全站。各城区建设局、市安全站收集、整理、汇总后于2月20日前报至市城建委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马建华;联系电话:3231502)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