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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17年度忻州市三级建筑 施工企业(除市政类)安全生产许可证 动态考核结论的通知

来源:忻州建设信息网 2018-01-31 13:59:12

忻建办〔2018〕 12 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晋建建字[2004]288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参加忻州市2017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的(除市政类)三级建筑施工企业报送的的动态考核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我市三级建筑施工企业(除市政类)2017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结论予以公布(二级及二级以上企业考核结论省住建厅已予公示)。并就2017年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后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动态考核结论为“合格”的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自考核结论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副本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加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合格印章。

(二)动态考核结论“基本合格”的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期满仍不达标的,结论将定为不合格,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由各县(市、区)住建局将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收回,统一由市建管科依法处理,属扩权强县企业由扩权强县住建局依法处理。

附件:忻州市2017年度三级建筑业企业(除市政类)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结论汇总表

忻州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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