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科字[2018]3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作用,加快提高我省装配式建筑技术水平,促进装配式建筑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山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专家委员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建,由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部品部件生产、装修、检测、工程管理和建筑经济等领域的专家与相关行政部门的代表组成,根据需要可吸纳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领域的专家。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名。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专家委员会委员人选的产生
专家委员会委员人选由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选聘,专家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要求:规划与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建筑物理、市政工程、道路桥梁、施工、建筑机械、工程管理、工程经济等。
(二)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或学术影响,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悉装配式建筑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对于具有装配式建筑相关发明专利,参与过国家、省市装配式建筑重大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等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
(三)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自愿接受专家委员会管理。
(四)行政机关专家应具有装配式建筑相关管理经验。
符合以上条件,并自愿参加专家委员会的专家,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山西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及电子版报送至厅科技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遴选,确定入选名单。
联系人:薛星艳 联系电话:3580063
邮 箱:1185896702@qq.com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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