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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和 《全国园林绿化养护概算定额》的通知

来源:漳州建设局 2018-02-01 14:18:28

漳建城〔2018〕11号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城管执法(市容管理)局,市园林管理局,漳州城投集团、漳龙集团、旅投集团:

现将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园林绿化养护概算定额》和《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省厅《关于加快城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功能设施建设的函》(闽建风景函〔2015〕7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组织,切实加快推进防灾避险公园应急供水、供电、排污、厕所、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要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对适宜增设防灾避险功能的新建公园绿地,必须将防灾避险功能设施建设纳入公园新建设施预算,同步规划配套建设,达到防灾避险公园建设目标要求。防灾避险设施建成后应结合公园做好维护管理,确保功能正常。市城投、漳龙、旅投集团等在代建城市公园绿地方案设计阶段,应把防灾避险功能作为必建内容,市园林局要严格把关,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要加大既有防灾避险公园应急配套功能设施的改造及完善力度,对已建项目要进行全面排查,对应建未建应急设施或虽建但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不能发挥应急防灾避险功能的,要逐项列出改造清单,明确改造目标期限,分年度列入改造计划,切实有效解决公园绿地防灾避险功能设施建设滞后、防灾避险功能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中心市区(芗城、龙文、高新区、台商投资区)和龙海市要确保在2018年再各新建成一个以上配备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绿地,其他各县确保2018年新建成一个。省厅和市局适时将组织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附件:1、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园林绿化养护概算定额》和《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2号).rar

2、城市绿地防灾避险设计导则.rar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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