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余建发〔2005〕131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余姚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经建筑业企业申报,市质量安全监督站严格检查把关,我局组织专家验收,评审委员会审定。余姚市姚江中学(暂名)新建工程等5个项目被评为2017年度余姚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见附件)。现将获奖项目予以通报,特此表彰。
望各获奖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全市建筑企业要积极学习,努力进取,开拓创新,为促进余姚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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