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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发布2018年1月份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结论的通知

来源:天津建设网 2018-02-02 13:48:00

津建设字函〔2018〕11号

市建委关于发布2018年1月份勘察设计

企业动态核查结论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办法》(津建设〔2017〕497号),我委对天津市筑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6家勘察设计企业开展了1月份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工作,对违规企业进行了依法处理,现将核查结论发布如下:

1.天津市筑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本次动态核查合格。

2.天津昱丞高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本次动态核查合格。

3.天津天咨拓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存在设计资质证书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给排水专业非注册人员李博展社会保险缴费信息与工作简历不符等2项问题,责令限期1个月办理变更手续,并补充提供1名给排水专业合规非注册人员。

4.天津城建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赵金锁、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黄民德等2人年龄超过60周岁,本次动态核查结论为不合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整改到位前不得承揽新的建筑设计任务。若整改期满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议依法撤回甲级资质。

5.天津市华淼给排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缺少1名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缺少2名动力专业非注册人员,本次动态核查结论为不合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整改到位前不得承揽新的城镇燃气设计任务。若整改期满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依法撤回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资质许可。

6.航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技术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非本单位、15名非注册人员未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本次动态核查结论为不合格。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要求,责令限期3个月改正,整改到位前不得承揽新的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设计任务。若整改期满后仍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将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议依法撤回甲级资质。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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