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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阜阳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 2018-02-05 14:02:40

建管安〔2018〕59号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阜城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8年2月2日临泉县高塘镇高塘村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及市住建委相关工作部署,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为确保本次检查高效顺利开展,成立了以钮扣为组长,薛扬为副组长,丁义龙、康力、王广、薛东广、李猛为成员的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制定情况;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2.办公区和生活区防火。办公区和生活区建筑构件的耐火情况(彩钢板房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消防安全间距的留设情况;办公区和生活区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生活区是否存在生火煮食、明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线乱搭乱设等情况。

3.易燃易爆物管理。可燃材料存放、堆放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分类专库储存情况,以及库房内通风、禁火、消防灭火设施配备情况;废弃易燃物处理情况。

4.施工现场防火。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等设置情况;动火作业管理(动火审批、消防安全措施、监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5.临时用电防火。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电瓶车棚等部位用电管理情况。

6.消防疏散。消防疏散通道设置(宽度、通畅等)情况;应急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设置情况。

四、检查时间

1.第一阶段:即日起至春节前。各地、各单位结合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和消防安全为重点的自查、检查工作,确保节前施工安全。

2.第二阶段:2月22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各地、各单位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节后复工检查,对本辖区内建筑工程及混凝土搅拌站消防安全开展拉网式排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活动,进一步全面落实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强化今冬明春建筑施工火灾防控措施,深化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影响恶劣的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确保全市建筑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施工现场重大火灾风险源,要持续进行重点管控和监测预警。对排查出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贴上封条,禁止使用。工人居住的工棚使用非A级不燃材料的,必须撤出所有人员,贴上封条,禁止使用。

(三)各地各单位要多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增强企业以及广大干部职工懂法、守法的意识,切实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检查工作总结,并于2月12日前报送第一阶段小结,全国“两会”后报送第二阶段工作总结(联系人:任杰,联系电话:2161801,邮箱:fyjgjajk@163.com)。

阜阳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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