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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低温雨雪灾害天气生产安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来源: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8-02-05 14:23:42

阜重建管〔2018〕11号

关于印发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低温雨雪灾害天气生产安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低温雨雪灾害天气生产安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8年1月26日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低温雨雪灾害天气生产安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单位: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编制时间:二〇一八年一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局应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按照以人为本、避免伤亡原则和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特编制本方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灾害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灾害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32号);《生产安全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3〕41号);《阜阳市安全生产灾害灾难应急预案》(阜政办秘〔2011〕58号);《安徽省安监局生产安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皖安监应〔2016〕81号)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我局对在建工程的应急预防和发生突发事件(灾害)时的应急处理。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按照《阜阳市安全生产灾害灾难应急预案》的规定,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低温雨雪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其组成如下:

组长:杨文波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胡天立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林松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虞培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总工

成员:安质科、办公室、计划科、综合科、市政科、园林科、公益科、环境科、财务科主要负责人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质科,负责组织应急值守事宜,接收灾害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市安全监督部门报告灾害信息;接收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呈报局领导阅批,并将指示转有关科室和单位办理;负责本局应急处置过程中人员的车辆和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及事发项目办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事发项目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指导灾害现场应急救援,提供灾害单位业务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参与救援;通报灾害情况等。

2.3现场应急救援根据处置需要,可设立下列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负责协调配合本项目抢险救援人员、其它项目支援人员、协调社会救援支援人员组成,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

(2)医疗保障组:负责协调配合卫生、医疗部门人员,协助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3)治安警戒与交通管制组:负责协调配合公安等部门人员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灾害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等。

(4)人员安置与后勤保障组:负责协调配合人员的疏散安置、遇险遇难人员亲属安抚和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资金、通信、交通、电力的保障。

(5)综合信息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灾害信息综合整理、报送工作。

三、应急响应

3.1启动应急响应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

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同时启动《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生产安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3.2应急工作处置

接到灾害报告后,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响应状态,作出如下处置:

局长或授权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赶赴灾害现场指导协调,对事发地项目救援机构提出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要求;指导、协调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按照应对灾害需要,调集应急所需物资、装备、车辆, 确保应急保障工作。协调市有关支援部门、相邻项目工地救援人员、专职救援队配合支援。动员局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现场灾害风险不能及时消除的,指导救援现场撤出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3.3.应急工作措施

雨雪天气工作人员进场前须进行专项安全教育,清扫道路积雪、结冰,保持道路清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督促指导各项目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听取天气预报,降雪之前,将不必要的设备收起,防止积雪负重。

(2)雪天过后及时检查机械设备,及时对机械进行积雪、冰碴清理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及时清理基槽、方沟上方的积雪,及时清理临建设施上的积雪,防止积雪过多发生坍塌现象。

(3)发现有坍塌迹象时,发现人应立即告知其他人员及时撤离坍塌区。

(4)如发生坍塌灾害,立即封闭现场,避免二次灾害的发生。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坍塌部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脆弱部位加固。

(5)施工人员清理积雪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人员伤害。

(6)如发生临建设施损坏,施工人员不能再进入建筑物内,且要及时清理积雪及损坏的建筑物。

(7)如发生人员伤害,应立即联系现场急救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3.4信息报告

发生灾害,灾害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办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项目概况;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灾害现场情况;灾害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准备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局应急领导小组将根据灾害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按照市安委会和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将雪情冻情灾情和突发事件信息向上报送信息。

四、应急救援总结

灾害发生单位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完整、准确的记录灾害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管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在灾害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调查组。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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