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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开展2017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02-06 14:08:04

建科〔2018〕15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各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查找不足,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住房城乡建设部定于2018年1月至4月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建办科函〔2018〕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紧做好迎检准备。

一、立即行动,迅速部署检查工作

各地要按照建办科函〔2018〕36号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查范围应覆盖所有区县,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于2018年2月1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同时,按编制大纲撰写《2017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告》,认真组织填写“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建筑节能工作情况专项检查表”“绿色建筑工作情况专项检查表”“绿色建材基本情况统计表”“装配式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分别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2月24日前报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我厅将于2018年2月26日起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抽查。

二、精心准备,全力作好迎检工作

此次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明确抽查省会城市,另外抽查的1个地级市和1个县由检查组随机确定。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建办科函〔2018〕36号文件内容抓好落实。准备好备检项目,并认真填写备检项目清单,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好的成绩。

联系人:祁海贤联系电话:0971—6145947

附件:《2017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专项检查备检项目清单》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30日

附件2017年备检项目清单.doc

附件附件(201802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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