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住建安〔2018〕12号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沧安办明传〔2018〕7号文件的通知
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区各有关企业 :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沧安办明传[2018]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确保企业自查自改全覆盖,务必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切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各项重点工作得以落实。
附件:沧住建安【2018】12号.PDF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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