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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遵义市住建系统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2-08 13:46:21

遵市住建发〔2018〕7号

各县(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8日遵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全面深化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实现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良好开局,现将《遵义市住建系统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遵义市住建系统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抓好春节和“两会”等重要节点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1月18日遵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要求,并结合《遵义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建领域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始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以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五个一批”、打一场安全生产领域的人民战争为抓手,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服务导向、责任导向,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严打、严治、重打、重治”,着力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时间、范围和重点内容

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针对全市范围内在建建筑工程,全力开展春节和“两会”等重要节点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组织好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企业安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在建项目责任主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以下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建筑企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临边及洞口防护安全管理情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情况;应急管理工作等情况。

(三)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严格春节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严防停产停工和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各企业要确保停产停工期间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复产复工前在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经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由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复工意见。复产复工前,各施工单位必须对各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操作技能。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以及把关不严的,教育培训走过场、搞形式的,各住建部门一律严肃查处。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抓好遵义市住建系统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我局成立遵义市住建系统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颜建禾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黄正文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陈大宁 市住建局支队长

成 员:杨跃云 市住建局建筑业科科长

徐 杨 市住建局副支队长

付甫刚 市质安站站长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春节、“两会”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低温、雨雪等灾害性天气影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处于易发、高发期。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危机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认真制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强化隐患整治,严格应急保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企业要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强化对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的跟踪复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制定有效防范方案和措施,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准备抢险救灾物资;要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知识;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值守规定,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三)全程掌握追踪,层层推进落实。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将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时调度、及时部署,并采取全面巡查、蹲点巡查、回访核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程管控,及时排查、掌握、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到责任到位、监管到位、执行到位。并于2月9日和3月19日分别向市住建局报告整治情况和整治效果。(联系人:胡鑫;联系电话:28217017;邮箱:5024476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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