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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来源:安庆造价 2018-02-09 13:53:36

建市发[2018]14号文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标[2017]191号文要求,全省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为使我市更好地贯彻执行2018版计价依据,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版计价依据包括《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二、2018版计价依据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凡2018年1月1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或已招标但尚未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其计价依据仍按原约定执行。

三、发承包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有关单位应及时配置经省造价总站测评合格的计价软件,尽快熟悉掌握2018版计价依据的各项规定。

四、原省建设厅建定[2005]101号、建定[2005]102号、建定[2008]259号文件发布的计价依据及我市建质发[2009]415号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同时废止。

安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18年1月1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省造价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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