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公布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2018-02-09 13:56:41

各设区市人社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 目 名 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计价 

120分 

72分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分 

84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0分 

60分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 

100分 

60分 

安装 

二、我省陈颖聪等219人(具体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下载:闽人社文〔2018〕30号附件.xls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1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