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各城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新春佳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建筑施工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7〕188号)和梧州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梧安委办〔2018〕11号)。经研究,我委决定开展2018年春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以“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增强“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8年春节前。
三、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工地。 长洲区、万秀区和龙圩区的在建工地,由我委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各县(市)住建局组织检查人员,按照要求对本辖区的建设工程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负责长洲区)
组 长:吕义杰 市住建委副主任
组 员:黄 立 市质安站副站长
唐华雄 市质安站监督员
第二组(负责万秀区)
组 长:夏晓罡 市住建委建管科科长
组 员:彭思路 市质安站副站长
黄晋洪 市质安站监督员
第三组(负责龙圩区)
组 长:饶富强 市住建委建管科主任科员
组 员:吴桂雄 市质安站站长
孔令英 市质安站监督员
五、检查内容
(一)排查在建工程涉及的桥梁、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严防土方坍塌、机械伤害、塔吊倒塌、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落实专人负责;
(二)重点排查工程主体的建筑结构质量,以及地基基础质量等情况;
(三)排查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隐患,包括施工现场用电、临时板房燃烧性能以及设置消防灭火器械等。
(四)检查施工、监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指挥和作业情况。
(五)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检查隐患是否整治,整治措施是否到位,未整治的要逐一说明原因并逐级挂牌督办,实现隐患整改率百分之百,确保生产安全。
(六)排查整治违背建筑市场基本程序擅自施工、“三包一靠”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紧绷安全生产弦;要结合本单位及在建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好本单位、本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直至排除安全隐患。
(二)检查组要及时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督查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检查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按照检查、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时间及时整改,整改不力的一律责令停工。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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