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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开展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来源:长沙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2018-02-10 13:46:33

长建安监[2018]6号

各在建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8年2月7日晚上8时40分左右,佛山地铁2号线绿岛湖至湖涌盾构区间发生突涌地面坍塌事故。据初步核查,事故现已造成8人死亡,3人失联。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在建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在建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重新进行梳理。

1、各责任主体是否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的规定在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全面准确的进行了风险识别;

2、已经识别的安全风险是否都采取了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3、在实施过程中,安全风险是否按照《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的通知》(建办质[2017]68号)要求进行了关键节点安全条件验收,目前各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组成联合排查组,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房建市政工地2018年春节放假期间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建安监[2018]4号)和《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后房建市政工地复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长建安监[2018]3号)相关要求进行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

2、对前期出现过监测报警的基坑、出渣量过大和沉降报警的盾构区间等进行重点检查;

3、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落实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1、春节期间停工项目必须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治工作,未排查或排查后隐患未消除的项目,项目经理一律不允许离岗。

2、春节期间正常施工项目,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允许离岗,并应进一步充实安全管理力量。

3、各在建项目要认真落实冬季施工的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4、各在建项目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如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上报。

特此通知。

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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