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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对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东建质安〔2018〕21号)

来源:东莞建设网 2018-02-10 13:47:22

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

2018年2月7日晚上7时许,佛山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中交二航局标段绿岛湖至湖涌盾构区间右线工地突发透水,作业工人尝试堵漏未果,至晚上8时40分左右,现场透水面积扩大,导致隧道管片变形及破损,引发地面季华西路三十多米路段坍塌。据初步核查,事故导致8人死亡,3人失联。为深刻吸取此次佛山地铁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对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8〕7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教训,立即开展隐患排查

即日起,全市范围内在使用塔吊等起重机械,或工程进度处于深基坑、高大支模施工阶段,或存在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等情形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暂停所有施工作业不少于三天。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组织对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经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向属地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申请复工。市一级监督项目,报市安监站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监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流程,严把方案编审关、方案交底关、方案实施关、工序验收关;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危大工程安全管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危大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期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带班检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危大工程实施旁站监理,确保危大工程施工监督到位。

五方责任主体自查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包括人员是否到位履职,是否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对风险点、隐患点进行排查并整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满足相关规定等。污水治理工程周边地理和地质条件复杂,施工作业危险性大,务必按要求落实每一项检查内容,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形成台账,安排专人跟踪负责,务必落实安全隐患发现、整改闭环处理。

三、做好应急值守,切实做好春节假期安全监管

(一)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工地安全管理工作。春节放假前,各在建工程要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对现场不需使用的用电设备要进行断电处理。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吊笼应降到底层;塔吊应松开回转制动器,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变幅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严禁吊钩小车停留在工棚上方等危险区域;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工地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对不需使用的出入口、通道等应暂时关闭处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施工现场。建立假期值班制度,落实现场人员值班,特别是对于未回填的基坑工程,假期应按规定继续定期进行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规定上报。

(二)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春节假期结束后,各施工企业将陆续恢复建设施工,大量的从业人员陆续返回岗位,节后复工时段属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期,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工地开工前,建设、施工和监理等有关单位必须对工地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二是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三是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原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节后复工前,施工企业组织对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经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签字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报送属地镇街(园区)住房规划建设局复查通过才能开工。市一级监督项目报送市安监站(联系人:陈宇财,联系电话:23836901)。

四、履行监管职责,落实综合治理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市、镇两级安全监督机构严格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监管项目提出的复工申请进行复查,认真检查并确认存在的安全隐患已排查整改,安全生产条件到复工标准的方可批准复工。复工发现仍不具备复工条件,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不依法履职的企业和责任人,采取失信联合惩戒、从重从严处罚、不良行为曝光 。

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于2月12日前将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的房屋市政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数量、排查隐患的情况汇总后报我局质安科(邮箱:jsjzak@163.com,电话22677822)。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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