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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全州住建系统2018年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02-10 13:55:41

各县市住建局、城管局,各相关企业:

2018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十条批示,实现“一无两降”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工地节前安全检查、节日期间工地安全管理、节后复工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

各建设、监理及施工企业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主体责任的落实。要保持清醒头脑,绝不能盲目乐观;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把“春节”和冬季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加强管理,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各企业要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措施;二是加强建筑职工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保障各项施工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加强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检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四是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做好恶劣天气的预警和传达,适时根据气候变化,调整施工内容,消除安全隐患,切忌在节日前盲目拼抢施工进度,不顾气候影响冒险组织施工。

三、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县市要督促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各自主体责任,扎实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季节和节日特点,切实做好防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工作,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设备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各县市要对各项目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自查不认真、责任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的责任企业,依法依规从速从严处理。

四、做好民工工资发放保障,确保社会稳定。

年终岁末,各县市要把发放民工工资列入当前维稳的重点工作来抓。建设各方要严格履行合同,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由建设单位牵头,召开各施工单位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题会议,商讨工程款年终结算的具体方案,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切实做好民工春节回乡工作。

五、建立中止安全监督申报机制。

各在建工地在春节期间停工的,应由建设单位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建设工程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注明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同时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中止施工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施工现场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用电、现场消防、围档及临时设施等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六、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值班、信息报送制度,公布值班电话,指定专人值班,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值班纪律,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迅速上报。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加强门卫管理,悬挂警示牌,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意外。各在建工地在节日放假前,将工地值班表报当地主管部门。

七、坚持程序标准,严把节后复工关。

建筑工程节后复工前,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将检查、整改、签证的书面材料和《建设工程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待查验后方可复工。同时,各施工企业必须在复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新进和转岗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并按工种和岗位特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做好交接记录。

附件: 1建设工程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docx

2建设工程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docx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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