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

来源: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 2018-02-22 11:39:31

辽住建传字[2018] 7号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城市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

各市建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建办厅电〔2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辽住建传字〔2018〕5号)等文件要求,一并贯彻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吸取有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做到重大危险源受控、安全防范措施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彻底,坚决遏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已办理停工手续的工程项目,要督促现场做好值班及“三防”工作,确保消除事故隐患;对进行冬季施工的建筑工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确保安全。

三、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轨道交通工程和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于2018年2月13日12点前报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王光照

联系方式:23447692(电);23447693(传)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10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