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人函〔2018〕353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规划建设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经安徽省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2017年会议评审通过,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皖人社函〔2018〕69号),章家海等80名同志具备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汤泳等803名同志具备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时间从2017年12月10日高评会通过之日算起。
附件:1.2017年度取得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2018年2月13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