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安字﹝2018﹞8号
各县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济安监发﹝2018﹞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应急处置为核心,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预案制(修)订,指导建筑施工企业按照简明、实用的原则,开展应急预案优化和应急处置卡编制工作,做到简明易记、好用管用、上下衔接,切实提高应急预案质量。
附件:《济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济安监发﹝2018﹞6号)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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