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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成都建设委员会 2018-02-22 12:44:40

成建委〔2018〕93号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教训特别惨痛。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川建质安发〔2018〕1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生产安全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赶工现象多、极端天气多等不利因素,深入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各项防范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春节和“两会”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加强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春节前,各工程项目三方责任主体应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针对塔式起重机、深基坑、脚手架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务必确保现场安全隐患彻底排除,确保现场用电、消防和治安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类安全风险应急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施工现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到位。

三、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领导带队检查工作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市建委《全市建筑施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成建委〔2017〕740号)要求,认真开展领导带队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要坚持实战不务虚,查处问题不容情,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交换意见等方式,核查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四、严格执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部署安排,重点对建设工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措施进行检查,严格按照《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建委〔2018〕40号)要求,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惩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活动、强化施工安全信用惩戒,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的企业和人员,切实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五、加强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节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落实工作。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责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突发事件信息须在事发20分钟内口头报告,2小时内书面报告。保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得力指挥、妥善处置、有效救援,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可控

请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于2018年2月13日前,将春节期间应急值班安排表报送市建委质安处(邮箱:8523353@qq.com)。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12日

(联系人:黄马养;联系电话:6188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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