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
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漳建工〔2018〕14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市局《关于做好近期恶劣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漳建工[2018]1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专项整治的通知》(漳建工[2018]8号)、《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岁末年初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暨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三阶段专项督查的通报>的通知》(漳建工[2018]1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范,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杜绝岁末年初易出现的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违章冒险作业等现象,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