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佛山市地铁地面塌陷事故教训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安办函〔2018〕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371号)及《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铁道和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370号)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结合我局《关于立即对全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东建质安〔2018〕21号)及近期相关通知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关于深刻吸取佛山市地铁地面塌陷事故教训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安办函〔2018〕34号)
2. 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371号)
3. 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复杂地质条件下铁道和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粤建质函 〔2018〕370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12日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