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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建设安全监督网 2018-02-22 14:01:36

黑建函〔2018〕68号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城管(执法)局(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的通知》(建督〔2018〕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组织地市本级并督促指导所辖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迅速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春节前,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以强化宗旨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题,开展一次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全员教育,将《通知》传达到每一名执法队员,进一步强调“四个做到”的工作要求和“五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不规范、不文明执法和执法违纪行为。在此基础上,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大型执法执勤活动期间,及时开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的专题教育,建立常态长效的教育制度。

二要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督〔2016〕244号)要求,落实“开展全员培训、完善执法制度、改进工作方式、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宣传引导”五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尤其要在去年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抓好整改落实。我厅将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考核细则>的通知》(黑建执法〔2017〕3号)要求,在2018年年底对专项行动组织总结考评。

三要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在现有基础上,结合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中机构和职能调整,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城市管理执法规程,明确各类执法事项的执法标准、执法程序,使具体执法工作有章可循;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并严格实施行政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全面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和制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的重要性,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落实好住建部和我厅的各项工作要求,并将部署落实情况于2018年2月底前报我厅。

《通知》详见住建部官方网站“城市管理监督”版块。

联系人:唐 民

联系电话(传真):0451-53633060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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