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将信用评定结果纳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评审的通知
各投标企业:
根据安徽省住建厅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我省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信用分评价标准予以调整,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不再发布施工企业的“综合信用评分”,我市住建部门尚未开展具体信用评审,根据市局统一要求现取消将信用评定结果纳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审,自即日起实行,请予以关注。
特此通知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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