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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8〕2号)

来源:广西建设网 2018-02-22 14:08:49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加快推进我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实施信用管理,是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的重要手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科学组织、周密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严格落实责任。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同时不得对外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设置信用壁垒。

二、充分发挥自治区级平台作用

各地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信息(包括良好、不良行为信息)和“黑名单”信息的采集、发布和管理,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集中公开,统一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要切实加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强化诚信宣传教育,树立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构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实守信。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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