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办〔2018〕11号
关于第196批二级注册建造师、第25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公告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关于印发〈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07]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初始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崔鹏等649人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申请增项注册二级建造师的柏矗等366人符合增项注册条件,申请重新注册二级建造师的李雪松等138人符合重新注册条件,乔安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