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惠安办明电﹝2018﹞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市各级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惠安办明电﹝2018﹞10号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2月23日
附件2:惠安办明电﹝2018﹞10号+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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